今天,我暗恋七年的人结婚了。
他穿着白色西装,左胸前口袋里的粉红色月季是他新娘最喜欢的花,小小一朵很可爱。
和他一样。
七年了,一直这么可爱。
一个月前他来电话,没有寒暄,直接了当。
“冠霖啊,你要不要当我的伴郎。”
除了六年前的那一次,我从没有拒绝过他,这次也不会例外。
“好呀,成云哥。”
电话挂下,我呆了很久。本能反应的答应他,再来消化我到底答应了什么。
啊,太糟糕了。
电话又响起来,是志训哥。
“你还好么?”声音听起来都是关切,都七年了,也亏他还记得。
“我,没事啊。”
大概是我的声音听起来很正常,志训哥也不在说什么。
东拉西扯一些,最后还是回到了当年的时光。
“哥,我明天还有行程,今天先这样吧。”我急急地打断他,停止了这个话题。
我果然还是个胆小鬼。
试伴郎服是和挑选婚礼当天的新郎服一起的。
到了婚纱店的时候,我才想起,我已经快一年,没有真正的见过他了。
想他么?其实没那么想,什么吃不下饭睡不着觉,什么生活的时时刻刻都想,这种恋爱初期的小悸动早就在年岁里碎了一地。
只是在忽然想起的时候,被这些碎片又扎破了呼吸。
想么?不怎么想了。
疼么?一直都很疼。
推开试衣间的门的时候,他已经换好了第一套备选,也是一袭白西装,在边缘缀着金色。
他转过身来对我笑。
七年了,我还是没能找到抵挡这张脸的方法。
如果新娘子没有穿着配套的婚纱从另一个幕布下出来,我可能会上去牵起他的手,说我愿意。
幼稚。我自己笑自己。
“小但珍贵的我们成云哥!”
我就算不回头,也知道这是谁。
“呀,赖冠霖你小子不知道给哥打招呼么!”丹尼尔哥搂住我的脖子,一笑还是会露出两颗兔牙。
“丹尼尔哥,我要喘不过气了。”
“行了行了,你俩别闹了,快去试伴郎服。”他走过来解围。
“遵命!”丹尼尔夸张的做了个敬礼的手势,就向着衣架的方向走去。
我有点反应不过来。
或者说不想去反应过来。
原来我也不是特殊的那一个啊。
“你怎么了?”他向我走过来。“不舒服么?”
我莫名其妙地很想发顿脾气。
“没有,我这就过去了。”
然而,我要是有那个胆子,面前的人可能就会是我的了 。
丹尼尔哥看起来很开心。
也是,这本身就是一件令人欢喜的事情。
也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和我一样有着不可告人的情愫。
很多时候我对丹尼尔哥的感情很复杂。
我知道他是个多好的哥哥,万事照顾,还是个很好的榜样。
我也知道他是个很好的弟弟,撒娇黏人,还会帮忙分担。
真的让我形容他,我大概也只会用那句老掉牙的God丹尼尔来形容了。
可是我讨厌过他。
在每一个他说出刚刚那句小珍成的瞬间,我都很讨厌他。
嗯,我嫉妒。
也很讨厌根本比不上他的自己。
虽然根本我们就不是竞争对手,从来不是。
说到底,还是因为我讨厌这个胆小的自己。
今天的他很好看,是那天挑了一整个下午挑出来的。
这身什么装饰都没有,最简单干净的白西服,最适合他。
我和丹尼尔哥穿着黑西装,站在他身后。
看着新娘子挽着她父亲的手一步步靠近,然后把她的手交到他手上。
宣誓,亲吻,礼成。
掌声填满了礼堂。
他很幸福,我看的到。
“成云呐,粗卡嘿。”智圣哥带头敬了酒,一桌十一个人围成一圈,一齐仰头。
上次这个光景是在六年前。
我第一次喝了酒,虽然那个时候我依旧被饮酒禁止。
可是能怎么办,就要离别了,这酒不能不喝。
所有的人都喝多了,有人哭,有人笑,有人高歌,有人豪言壮语要来年再见。
他喝了酒反而特别安静,脸红红的,耳朵红红的就坐在椅子上一动不动。
我形容不来,只想的到可爱。
我坐到他旁边,轻轻唤他。
他抬头看了我一眼,然后突然抱住了我。脑洞窝在我的锁骨间,开始小声抽泣。
我的手无处安放。
我习惯了不去碰他,害怕某些东西会不受控制的爆发。
“冠霖啊,我舍不得。”他说。
我更舍不得。
舍不得这些哥哥,更舍不得他。
我还是抚上了他的背,最后一次了,让我放肆一下吧。
“我能问你个问题么?”他埋在我颈间,鼻音盖过了他原本好听的声音。
我沉默了。我的心好像预知到了什么,开始狂跳。
“冠霖啊,你喜欢我么?”他说。
而我说。“不能。”
今天,我暗恋七年的人结婚了。
他看起来很幸福。
我终于不再后悔当初做的决定。
……END……
第一次在文章后面写东西。
昨天被仙女太太翻牌,想着今天应该要写一篇。
中午发眨玉的时候发现我发文的tag罐云相关的这三个已经不在前三了,所以确实应该写了。_(:з」∠)_
第一次用第一人称,可能写的不太好,是个be大家就见谅吧。
最后谢谢 @Naner 不是她我现在应该还卡着,最虐那一段是她给的灵感,你们找她,打她谢谢。